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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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税的征收、减免、征收相关事务
历史
韩国政府成立时,国家税务事务由大韩民国财政部税务局管辖,该税务局接替大韩民国美国陆军总部军政府财政部税务局。
1948年3月10日,军政署民办税务局改组,将当时隶属各省财政局管辖的税务局划归其下属机构,征管处、直接税办公室、税务办公室和检查办公室被设置为下属机构。
解放后是朝鲜战争导致的贫困时期,有效的征税比什么都重要。然而,腐败也很严重。富人越富,拖欠的数额和相对比例就越大,为此,1965年讨论了将私人税务局独立为国税局的计划。国会财政经济委员长金成建表示,“我认为有必要采取根本措施,从根本上改善税收政策,防止税务官员的腐败,”国税厅表示。
也有抵抗。财政部对此予以正面反驳,称即使不重组税制,也可以改革税收征管、改善待遇、增加税务干部、加强税务稽查。还有一个问题是,这种需要额外增加 300 人、每年预算 6000 万韩元的方法是否是税收管理合理化的最佳方法。财政部长徐奉均也间接批评,称从税收公平、税制合理化等长远角度来看是必要的,但很难立即取得大的效果。他还反对称,税收制定者和税收执行者的角色同时存在矛盾,计划与执行分离可能会阻碍工作。
但是,在《政府组织法》通过后,决定将笹佐局独立为财政部的外部机构国税厅。萨省税务局在接获萨省税务局以往事务的征税、直接税、私税等相关职责移交后,将剩余的税务司扩大到税务局,实行政策和执行分开,最终为了增加税收。然而,它被批评通过集中从人事到国有财产处置的所有权力来削弱一线税务机关的权力。中央政府对行政长官级人事权的控制受到批评,新规定的公共财产处置为200万韩元,大大低于之前的1000万韩元标准。
国税厅的设立并不是朴正熙政府第一次讨论。李承晚政府曾考虑废除江户地方民间税务事务所,设立中央税务事务所直接主管前线税务事务所,明善内阁也讨论过类似事项。在朴正熙政府时期,税务官员的腐败只是催化剂,为了增加税收以促进经济发展,国税厅已经成立。
另一方面,为了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培训的公平性而制定的《税务公职人员法》被否决。紧随其后的是《公职人员任用条例》和《公职人员任用考试条例》的修订,将四级及以下税收系列与行政系列分开,分别招聘税务官员...... 到 2001 年关闭时,税务学院已经培养了大约 5,100 名毕业生,其中 3,400 人在国家税务局工作。然而,大学内部的学长和学弟之间的关系也导致了国税局的组织,产生了副作用。因此,金大中政府决定于 2001 年关闭该学校,因为一般大学也设立了税务部门,因此无需用政府预算培训税务专家。税务学院旧址被国家税务服务干部培训中心接管,用作政府大楼。
1971年1月开始用计算机进行统计,次年引进并积极使用计算机,科学地进行税收征管。 1975年12月,建立了一个计算机中心,将所有税收数据计算机化。据此,他宣布了到1980年实施5年计算机化经营计划的计划,实现税收管理台账、税收统计,甚至票据制作的计算机化。 1997年1月,全国税收一体化系统(TIS)开始运行。这样就可以在电脑上查询涉税民事投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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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7月17日:作为财政部下属机构的沙萨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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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2月28日:晋升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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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23日:变更隶属于财政经济部对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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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月28日:隶属于财经部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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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1日:国税局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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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变更隶属于企划财政部对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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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2日:迁至世宗特别自治市罗城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