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的首长是版权登记处。截至2020年10月,该职位由希拉·珀尔穆特(Shira Perlmutter)担任,她于2020年10月26日就职。
150 多年来,版权局一直站在美国版权的最前沿。自 1870 年以来,作为国会图书馆的一部分,自 1897 年以来被国会承认为图书馆的一个独立部门,版权局登记版权声明,记录有关版权所有权的信息,向公众提供信息,并协助国会和其他部门政府处理范围广泛的版权问题,既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通过这项工作,版权局致力于帮助实现版权的宪法宗旨,并为所有人的利益促进创造力和自由表达。
历史
美国宪法赋予国会制定在美国建立版权制度的法律的权力。
1790年5月颁发第一部联邦版权法,也称为1790年版权法。最初版权声明(登记)由美国地方法院的书记员记录。
1834年3月19日,美国最高法院处理第一个版权诉讼案(Wheaton v. Peters),最高法院裁定作者对未发表的作品享有永久权利,但在发表后,权利会受到国会规定的法定条款的限制,该案为现代美国版权法学奠定了基础。
1870年,在当时的国会图书馆馆长 Ainsworth Rand Spofford的指导下,版权职能集中在国会图书馆。
1897年2月19日,美国国会图书馆承认版权办公室是一个独立部门并设立版权登记处,托瓦尔德·索尔伯格被任命为第一任版权登记局长。
1947年7月30日,美国版权法被编纂为美国法典里第 17 篇。
1976年10月19日,当时的美国总统签订版权法第四次修改,该新法在1978年生效。
2019年2月8日,美国通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交存其批准书,正式加入了《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取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条约》要求其签约成员国让有阅读障碍的人更容易获得盲文和数字音频文件等无障碍格式的印刷作品。它还制定了无障碍格式副本的国际交换规则。
职能
版权局的使命是通过管理和维持一个有效的国家版权制度来促进创造力。虽然版权制度的目的一直是促进社会的创造力,但版权局的职能已发展至以下各方面:
管理著作权法
本局会审查所有提交登记的原创及续订版权声明的申请及保证金,以决定是否可根据版权法的规定将其登记。该办公室还记录与版权所有权有关的文件。然而,1976年的《版权法》规定,对于版权所有权,注册在很大程度上是可选的。根据1976年的法案,联邦版权只要求将原创作品以有形的表达媒介固定下来。不需要续约,版权所有者可以随时注册。1976年的法案确实将注册作为侵权诉讼的先决条件。
版权局记录所有注册作品的书目描述和版权事实。由版权局保管的档案是美国文化和历史遗产的重要记录。收藏在詹姆斯·麦迪逊纪念建筑内的版权卡目录包含了1870年至1977年美国版权登记的索引,内含近4500万张个人版权卡。1977年以后的记录通过一个拥有1600多万条记录的在线数据库进行维护。
作为国会图书馆的服务单位,版权局是政府立法部门的一部分。该办公室向国会提供版权政策建议。应国会请求,版权局在制定国家和国际版权政策方面为国会提供咨询和协助;草案立法;并就版权相关事宜进行技术研究。
《实践手册》记录了版权局在版权法管理方面的实践。
2014年5月1日,某些Office服务的新收费表生效。版权局的收费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009年。根据《信息自由法》的要求,某些注册和登记及相关服务以及某些搜索和审查服务的费用增加(美国)。2014年5月,该办公室还减少了一些续展申请和增编费用,以“鼓励提交更多续展申请”,从而有助于改善有关版权所有权的公共记录。
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版权局提供有关版权和记录文件的公众资讯和参考服务。公众可以通过订阅美国版权局新闻网(U.S. Copyright Office NewsNet)来了解版权局的最新进展。这是一个免费的电子邮件列表,定期发送电子邮件信息,提醒订阅者注意听证会、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新的和拟议的法规、新的出版物以及其他与版权有关的主题。
美国国会图书馆
1870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将版权系统集中在国会图书馆。这项法律要求所有公共发行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在图书馆存放两份在美国注册的此类作品的副本,无论它是一本书、小册子、地图、印刷品或一首音乐。为满足国会的信息需求,国会图书馆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事实上也是美国的国家图书馆。图书馆藏书超过1.62亿册,包括图书、照片、地图、电影、文件、录音、计算机程序和其他物品。图书馆的发展主要得益于版权制度的运作,每一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都被存入图书馆。
职责
版权局就与版权法有关的问题,向感兴趣的版权所有者、行业和图书馆代表、律师协会和其他感兴趣的团体进行咨询。
版权局通过其国际版权协会促进对美国创作作品在海外的版权保护。国际版权研究所于1988年由美国国会在版权局内设立,为来自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高级官员提供培训,并鼓励在海外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该网站提供了有关新版权立法的资料,以及《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和《在线版权侵权责任限制法案》(OCILLA)下的指定代理人名单,以及版权仲裁版税仲裁委员会(CARP)系统的资料逐步淘汰并被版权使用费委员会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