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组织的主要宗旨是确保国际货币体系,即各国(及其公民)相互交易所依赖的汇率体系及国际支付体系的稳定。
历史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
1944年7月22日,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协议。
1945年12月27日,协议条款付诸实行。
1945年,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分。
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15年4月6日早间发布了一份官方公报,在公报中,IMF总裁拉加德确认,希腊方面已经同意在2015年4月9日如期偿还其应偿付的IMF到期借款。
2015年10月1日,中国首次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报其外汇储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拖延多年后,终于在2015年行将结束时获得美国国会通过,迎来即将生效的曙光。根据该方案,IMF的份额将增加一倍,约6%的份额将向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代表性不足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由此,中国跻身IMF第三大成员国,而印度、俄罗斯和巴西也均进入前十位。
2016年1月2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已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中国正式成为IMF第三大股东。中国份额占比将从3.996%升至6.394%,排名从第六位跃居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2016年3月4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表示,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其官方外汇储备数据库中单独列出人民币资产,以反映IMF成员人民币计价储备的持有情况。
主要职能
● 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性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
● 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避免其他国家受其影响;
● 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等会议场所;
● 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
● 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 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
● 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等。
组织结构
IMF的组织结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常设职能部门等组成。
理事会
理事会是IMF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该成员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有投票表决权。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的成员国;批准IMF的份额规模与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批准成员国货币平价的普遍调查;决定成员国退出IMF;讨论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理事会通常每年开一次年会,一般同世界银行理事会年会联合举行。
董事会
执行董事会是IMF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常设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任期2年。执行董事包括指定与选派两种。执行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额最多的5个成员国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国、俄国与沙特阿拉伯各派一名。选派董事由其他成员国按选区轮流选派。
执行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接受理事会委托定期处理各种政策和行政事务,向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并随时对成员国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关国际金融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执行董事会每星期至少召开三次正式会议,履行基金协定指定的和理事会赋予它的职权。当董事会需要就有关问题进行投票表决时,执行董事按其所代表的国家或选区的投票权进行投票。
总裁
总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长官,其下设副总裁协助工作。总裁负责管理IMF的日常事务,由执行董事会推选,并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任期5年。总裁可以出席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但平时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双方票数相等时,才可以投决定性的一票。虽然IMF和世界银行都是全球性机构,但二者仍处于西方国家的控制之下。
IMF的总裁通常由欧洲人担任,而世界银行总裁是由美国人出任。自根据1944年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成立后,迄今共有12位欧洲人出任IMF总裁,其中包括4位法国人。
常设部门
IMF设有16个职能部门,负责经营业务活动。此外,IMF还有2个永久性的海外业务机构,即欧洲办事处(设在巴黎)和日内瓦办事处。
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中国是IMF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诞生后我国的席位长期被台湾当局所占据。1950年,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致电IMF,严正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恢复中国在IMF的合法席位。然而,由于国际政治环境的制约,中国在IMF的代表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为我国恢复在联合国序列下各专门机构的席位创造了条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开放的决议为我国加入国际金融组织创造了有利的内部环境。1979年1月,中、美建交,加入国际金融组织的外部条件最终趋于成熟。
1980年3月,IMF派团来华与我方谈判;4月17日,IMF的执行董事会通过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的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IMF的合法席位;9月,IMF通过决议,将中国份额从5.5亿特别提款权增加到12亿特别提款权;11月,中国份额又随同IMF的普遍增资而进一步增加到18亿特别提款权。2001年2月5日,中国份额增至63.692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2.98%,升至第8位,投票权也增加至2.95%,中国也由此获得了在IMF单独选区的地位,从而有权选举自己的执行董事。2008年IMF改革之后,中国份额增至80.901亿特别提款权,所占份额仅次于美、日、德、英、法五大股东国,投票权上升到3.65%。
2014年10月10-12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系列会议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并在第30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部长级会议上就中国经济形势作了发言。
2015年10月1日,中国首次开始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报其外汇储备,这是中国向外界披露一项重要经济数据的里程碑式事件。
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批准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新的货币篮子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2015年12月19日美国国会在18号通过了2016财年的拨款法案,也宣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延宕5年的份额改革终于完成。IMF总裁拉加德通过声明表示欢迎,中国也将跃升为IMF的第三大成员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2016年1月2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已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中国正式成为IMF第三大股东。IMF在一份声明中说,IMF的《董事会改革修正案》从1月26日开始生效,该修正案是IMF推进份额和治理改革的一部分。根据方案,约6%的份额将向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份额占比将从3.996%升至6.394%,排名从第六位跃居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年1月27日宣布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已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中国正式成为IMF第三大股东。IMF的《董事会改革修正案》从1月26日开始生效,该修正案是IMF推进份额和治理改革的一部分。根据方案,约6%的份额将向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份额占比将从3.996%升至6.394%,排名从第六位跃居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中国、巴西、印度和俄罗斯4个新兴经济体跻身IMF股东行列前十名。
2016年3月4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IMF将在其“官方外汇储备货币构成”(COFER)的季度调查中单独列出人民币以反映IMF成员人民币计价储备的持有情况。其实,10月1日也是最新的SDR(特别提款权)篮子生效的日期,届时,人民币将成为SDR五大货币之一,这一变化将在2017年3月底公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COFER调查中得到体现。
2021年6月28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提议任命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为该组织副总裁,接替即将于8月卸任的副总裁张涛 。8月23日,李波出任IMF副总裁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