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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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

历史

1791年1月7日,法国颁布首部《专利法》。

1809年,颁布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备案商标保护法令》。

18世纪末,法国颁布《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确立了大陆法系的基本概念和思路。

1951年4月19日依据51-444号国家法令创建法国工业产权局,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其局长由部长理事会任命

1992年法国颁布《知识产权法典》。

职责

1.代表政府起草《专利法》、《商标法》和《外观设计法》及其实施细则;

2.受理、审批专利和外观设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颁发证书;负责商企业注册的管理工作以及许可合同的登记工作;

3. 代表国家。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专利商标局的工作联系中,法国工业产权局授权为法国国家的代表。 ;

4.收集和传播工业产权信息,提供工业产权咨询和培训。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INPI本部设于巴黎,在里尔、贡比涅和楠泰尔设有分部,并在全国11个城市设地方分中心,分别是:里尔、斯特拉斯堡、南锡、里昂、尼斯、马赛、土鲁兹、波尔多、雷恩、格仑诺布尔和南特。此外,在瓜德罗普岛设有一个文献中心。目前该局共有员工约800人。

INPI设局长一名,由法国经济财政与工业部任命;副局长一名,主管法律和国际事务工作;秘书长一名,主管办公厅的工作,办公厅下设秘书处、计划处、财务处、固定资产及设备运行处、人力资源处、自动化处和知识产权文献中心等部门,共有100多人。

INPI下设7个业务部门:许可证合同登记及商企业注册部、专利部、商标部、外观设计部、工业产权证书部、文献信息部和地方工作部。

(1)合同登记及商企业注册部

负责在商法院注册后的商企业登记档案的集中管理,同时还负责专利许可合同的登记工作。该部门设在里尔分部,共有工作人员约50人,其中8人专门负责许可合同的登记工作。

(2) 专利部

主要负责专利申请的审查及相关工作,共有员工约为140人,其中审查员80名。专利部下设3个处:颁发证书处、行政处和审查处。行政处负责专利的形式审查。迄今为止,法国仍不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处则按专业领域设立7个室:化学室、物理室、电学室、机械室、建筑室、实用电子室和计算机室。每个室约有10名审查员和1~2名行政人员。专利部还设有一个负责法律事务的机构,主要处理驳回案件。

(3)商标部

负责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工作。共有员工约100人。

(4)外观设计部

负责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和授权工作。共有员工约20人。

(5)证书管理部

负责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等证书颁发,及授权后的管理工作;PCT和欧洲专利中指定法国的申请案的翻译工作。此外,该部还设有一个电话咨询中心,专门为公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共有员工约15人。

(6)文献信息部

主要负责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信息的公开;国际专利文献交换;为公众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以及数据库的开发。共有员工约60人。

(7)地方工作部

主要负责11个地方分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该部门共有员工70余人(包括地方分中心的工作人员)。

地方分中心是INPI的国内派驻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受理专利、商标以及外观设计申请;对公众提供文献检索和工业产权方面的咨询服务;对大中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对企业或个人在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遇到的困难给予指导和帮助。地方分中心的财务不独立核算,所收取的申请费和检索费等记账后交巴黎本部。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的地方专利工作极具特色。INPI建立地方分中心是根据地方工业和科研机构的密集程度,而不是按行政区划分,目的在于方便地方的科研机构、各类企业进行工业产权信息的咨询,以及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申请工作。因此,地方分中心不受地方政府的任何行政干预,其人员编制属于INPI地方工作部。

法国专利商标类型以及申请流程

★ 商标

注册类型

法国的注册商标可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表明其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程序

获得在法国有效的注册商标有三种途径:

  第一,直接向INPI申请注册商标;

  第二,向(EUIPO)申请注册;

  第三,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指定法国或欧盟为生效地区。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在中国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向INPI再次提出相同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居住在法国之外的申请人,应当指定在法国境内的送达地址。

商标检索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建议申请人先进行商标检索,以查询是否存在类似或相同的已注册商标、注册申请或驰名商标,明确待申请标志的可用性。可使用的在线检索工具包括:

 ● INPI商标检索工具(付费):可检索自1976年以来公布和更新的法国注册商标及商标申请、1996年以来的欧盟商标,以及指定法国的国际商标。

 ● eSearch plus:EUIPO数据库,可检索欧盟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

 ● TMview:可检索欧盟各成员国、欧盟以及欧盟之外的合作国家的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

 ● ROMARIN: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可检索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

 ● Global Brand Database:WIPO数据库,可检各国和国际注册的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

进行商标检索不是必须的程序,申请人也可以不进行商标检索,但是申请可能被异议驳回或商标注册后因侵犯其他注册商标的权利而被宣告无效。

直接向INPI申请注册商标的程序

  根据INPI网站提供的信息,直接申请法国商标应完成以下步骤:

1.确定待申请标志适用的商品或服务

  申请人应明确其申请的标志所适用的商品或服务,并根据《尼斯分类》的国际分类标准对涉及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分类,将分类结果填入商标注册申请表中。可使用下列帮助确定商标分类:

 ● ,EUIPO及欧洲各相关机构共同执行和维护的通用商标分类数据库,包含超过6万条术语,涵盖了尼斯分类的所有内容。

 ● MGS • Madrid Goods & Services Manager,WIPO提供的商标分类工具,除尼斯分类的所有内容外,还增加了3万条术语。

  商标保护仅限于申请表中列明的商品或服务项下,一旦提交申请,申请人不能再添加新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如有遗漏的情形,申请人须针对遗漏的商品或服务提交新申请。

2.提交申请

  从2017年10月16日起,注册申请只能借助INPI提供的简单快捷的工具,通过在线方式提交。INPI可提供在线帮助,保证付费安全。

  从11月2日起,INPI的某些程序,例如撤回声明、重大错误纠正请求以及第三方意见等,也将仅可在网上提交。

  开始商标在线申请前需要进行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文件的填写要求等,可参见INPI提供的最新指南。 

 ● INPI总干事决定(第2017-144号)(法语原文)

 ● INPI在线指南手册(法语原文)

3.INPI发送回执

  INPI将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发送回执。该文件将指明商标的申请日及申请号,这些信息将在今后与INPI的沟通中反复使用。

4.公开商标申请

  INPI将于6周内,在其工业产权公报(Bulletin officiel de la propriété industrielle, BOPI)上公开申请。

  INPI将给申请人发出公开通知,并列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供的所有信息。申请人应尽快检查通知书的内容,并将其中的错误告知INPI。

5.审查

  INPI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例如标志是否可用、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是否交费等,商标申请可能被驳回或被要求修正。

  同时,商标申请材料将被公开2个月,并在此期间接受各方提出的异议或意见。如果有需要申请人答复的异议或意见,INPI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在INPI邮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修改申请文件或者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答复意见,也可以放弃部分申请内容或者放弃全部申请。

  申请人还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即不等待原申请相关纠纷的认定结果,就其中未产生纠纷的部分另行申请。进行分案申请的好处是可以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

6.公开注册商标

  一旦完成审查程序,INPI将在最短5个月后,在BOPI上公开该注册商标。

  之后,INPI将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应尽快检查证书内容,并将其中的错误告知INPI。

保护期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可以无限续展。

每次续展的期间以10年为限,需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如未在该期间提出申请,可以宽限6个月,但须支付125欧元额外费用。

★ 专利-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的申请条件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1-2条规定,只有新颖且独特的外观设计才能受到保护。

  ■ 新颖性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1-3条规定:“外观设计的新颖性是指提交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或优先权日之前,没有任何相同的外观设计被公开。如果仅在无关紧要的细节上存在不同,视为相同的外观设计。”

  通过出版、使用或其他方式已提供给公众的外观设计视为公开。公开不仅指相关设计在法国国内或欧洲境内被公开,“为公众所知”是判断新颖性的主要标准。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1-6条中有关于宽限期的法律规定,当申请人或其继承人在提交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或优先权日之前的12个月内公开相关外观设计的,不丧失新颖性。

  ■ 独特性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1-4条规定:“外观设计的独创性是指有知情使用者对该外观设计的整体直观印象与在注册申请或优先权日之前的任何外观设计都不相同。”

  也就是说,要求对富有经验的观察者而言,该产品的整体所引起的视觉印象完全不同于所有之前已经被公开的外观设计。

程序

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

申请人及代理人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1-9条规定,外观设计通过注册获得,外观设计的权利人是创作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没有相反证据前,申请人是外观设计的权利人。

  如是以多人名义申请,或申请人在法国、欧盟国家或欧洲经济区内没有住所,则必须委托代理人。

确定外观设计所属的分类

  一项申请可以包含多项创意,因此可以包含多项外观设计。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外观设计需包含或应用在属于同一“分类”的产品上。法国使用《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的分类方式。

  例如,一项申请可以同时包含运动鞋和拖鞋的外观设计,根据洛迦诺分类这两种产品属于同一类别(02.04);但是一项申请中不能同时包含泳镜(分类16.06)和泳衣(分类02.02)的外观设计,他们属于不同类别,申请人因此需要提交两份申请。但是当外观设计仅涉及装饰性元素时,不需要属于同一类别。

  ● 洛迦诺分类第11版(2017年1月1日生效)

外观设计检索

  由于INPI不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为了避免申请被异议或者陷入不必要的纠纷,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对现有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可用的检索途径包括:

  ● 法国外观设计

  付费(300欧元)可下载PDF文件,文件内容包括:(1)1910年以来公布的法国外观设计;(2)2003年以来公布的欧盟外观设计;(3)1979年以来公布的国际外观设计。

  ● 欧盟知识产权局数据库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外观设计数据库

准备复制件

  一旦确定希望申请外观设计的创意,申请人需要准备能够展示这些创意的复制件(reproduction)。

  复制件必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可以采取三种形式:(1)手工或使用电脑绘制的设计图;(2)照片;(3)壁纸、布料、塑料或其他材质薄片的样本,其厚度不应超过3mm,且不能就自然形成的造型提交申请。

  外观设计不保护申请中的复制件未显示的特征。因此,为了获得更全面的保护,申请人应当就一项创意提交不同状态或不同角度下的复制件。以包为例,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包打开和关闭状态的复制件。

  申请人应在空白背景下单独展示其设计,即复制件中不应包含无关的装饰性元素(如家具造型上的花瓶)、演示性元素(如盘子造型周围的餐巾和餐具)或背景元素(如周边的地毯、瓷砖、车辆、人物等)。

  申请人可在一项外观申请中最多附加100个复制件,这一做法有利于通过一项申请保护多项创意。当然,申请人可以选择一起提交关于100种同类但不同产品的100个设计复制件。例如:申请人可以就同一汽车的不同部件提交一个外观设计申请,如发动机盖、后视镜、仪表板……

  最后,申请人要注意复制件的清晰程度。如果复制件模糊或者不够准确,将给今后的维权带来隐患。

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在INPI网站上直接填写、提交电子申请,也可以提交纸质申请表。

  ● 外观设计申请在线提交

  ● 外观设计申请表填写说明(官方原文为法语)

  在线提交电子申请表不受时间限制,可以立即确认申请日并取得编号,可以使用信用卡在线缴纳相关费用,申请表还可以在线备份30天。

  填写申请表时应格外小心,如提交后需要进行某些修改,需支付78欧元。

INPI提供申请表副本

  INPI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几天内,会向申请人提供一份申请表副本。该副本会注明申请人向INPI提交申请的日期和编号。同时,INPI会给申请人开具申请费付款证明。

  如果在线提交申请,INPI将通过电子邮件给申请人发送注明日期的收据。

审查

  INPI审查申请的形式,如是否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是否已缴纳申请费等,并审查设计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如申请不符合规定,INPI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审查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正。

修正

  申请人可以在INPI规定的期限内修正错误和/或对驳回意见作出答辩。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通过提交声明撤回或放弃此前申请表的部分或全部要求。

  ● 撤回或放弃声明(表格下载)

  INPI可以根据自己的审查结果,驳回部分或全部申请。

  申请人如果对INPI的驳回决定不服,可向巴黎上诉法院提出起诉。

公开

  法国外观设计申请分为普通申请和简单申请两种形式。INPI的审查结束后,针对不同的申请形式,公开的时间也不同。

  对于普通申请,INPI会立即将该外观设计申请在其公报(BOPI)上公开。申请人也可以请求延期公开,只要申请人在延期期间前没有放弃,可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之日后最多36个月内向INPI提出公开申请。。

简单申请主要是针对于那些频繁更新其产品的形状和饰物的外观设计而制定的。当申请人采用简单申请时,自动适用延期公开。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之日后最多30个月内向INPI提出公开申请。

  如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公开申请,INPI将宣告该未公开的外观设计申请所生权利灭失。但是,申请人可以继续享有著作权保护。

  延期公开有利于申请人对申请保密,同时利用该段时间思考将其创意公开的最佳时机。

INPI颁发公开意见书

  外观设计申请被公开后,INPI将向申请人颁发公开意见书,该意见书可以作为推定权利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该文件非常重要,因为其证明了申请人的申请和公开情况。在诉讼中,该文件可以作为申请人是受保护的外观设计权利人的重要证据。

  如果不存在修正或延期公开的情况,申请人在申请后最短约3-4个月内可以收到公开意见书。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意见书,并及时向INPI提出可能存在的错误。

外观设计的无效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512-4条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法院可判决外观设计无效:

  ● 不符合法典第L511-1条至第L511-8条对外观设计保护客体的相关规定;

  ● 申请人不具有法典第L511-9条规定的从外观设计保护中受益的资格;

  ● 侵犯在先外观设计;

  ● 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

  ● 未经授权使用受保护的在先标志。

外观设计保护期

  法国外观设计的注册从申请注册之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并在25年内可以每5年续展一次。

  在2001年10月1日之前提交的外观设计仍然可以不经续展,从其提交之日起25年内保护其权利;在2001年10月1日之前享有优先权的外观设计,仍然可以在25年内保护其权利,直至期间届满。

版权声明:iow 发表于 2022年8月4日 am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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