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严查电商偷漏税行为之下,越南电商卖家正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规避。
Covid-19 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越来越多的东南亚消费者开始从线上采购日常生活用品,越南也不例外。
据越南电商协会的数据显示,2021 年线上销售额为 137 亿美元,较 2020 年的 118 亿美元增长了 16%,另据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公司的预测,预计到 2025 年,这个数字将达到 390 亿美元。
不过,越南相关部门的官员表示,这个销售额和相应的税收收入并不相称。
为了逃税,卖家奇招频出
住在胡志明的 Minh Thu 表示,她最近想在一个 Facebook 卖家那里下单一双鞋,但与往常不同的是,卖家要求她必须线上支付,不接受 COD 付款,而且在转账时不能出现“Buy”、“Sell”等字样,只需填写昵称或名字即可。
“卖家解释说,从 8 月 1 日起,税务机关将通过 Economy Delivery、Fast Delivery、Ninjavan 等快递公司向在线卖家征收税款,因此,必须改变之前的交易方式,如果买家还想像以前那样通过 COD 支付,需要额外支付货款的 1.5% 作为税金,”Minh Thu 说。
这只是卖家将纳税义务转嫁给买家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他们还有很多避税手段。
有报道称,在税务机关开始通过快递公司和银行账户进行审查之后,许多卖家都将在 Facebook 等页面顶部或显眼地方的银行账号隐藏了起来,以此减少税务机关通过银行账户查看收入记录的机会。
同时,越来越多的卖家开始取消在 Facebook 店铺页面公开销售,而是通过建立群组的方式进行买卖,以避免税务机关的审查,报道称,这些群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大都拥有几万乃至几十万的活跃成员。
河内的一家主营家居产品的老板说,她早已停止线下销售,目前只在 Facebook 和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
税务局刚刚公布税务审查,不少卖家就开始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甚至使用亲属账户收款,发货时,她也不再使用一家快递公司,而是以丈夫和女儿的名义分给 2-3 个快递公司。
对于那些赚的盆满钵们的卖家来说,向他们征收一定的税款无可厚非,但仅仅是通过线上渠道赚个生活费的小卖家而言,他们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河内的 LTH 表示,由于在线销售,她的月收入是增加了,尤其是过去 2 年,当 Covid-19 疫情爆发时,收入也比较好。
不过,收入的增加是由于商品价格每年上涨约 5%-7%,仅今年一年,各项成本综合起来就比去年年底增加了 20%。
“我认为收入超过 1 亿越南盾/年的申报和纳税门槛是不合适的,正如我上面所说,收入增加是由于价格上涨,而不是因为我做的好,虽然收入增加了,但利润比以前减少了,”LTH 说。
税务机关严查偷漏税行为
越南税务总局副局长 Dang Ngoc Minh 表示,越南有 139 家电商交易平台,其中平台 41 个,提供服务的 98 个,每天访问平台的平均客户数量约为 350 万次。
然而,跨境电商和数字服务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尤其是税收管理。
为整治企业和个人在网上买卖货物的避税、逃税情况,税务部门将继续宣传,督促纳税人自行申报、按规定纳税。
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加强对电商活动的检查和审查,重点是在越南没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外国供应商和一些电商平台/网站。
根据 Minh 的说法,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一项从源头征收增值税(VAT)的提案,即电商平台将负责代表通过该平台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卖家申报和纳税。
为实施这一方案,需要修改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指导性文件。
世界银行驻越南高级公共管理专家 Nguyen Viet Anh 表示,对于增值税,有必要规范数字平台和电子市场在政府申报和缴纳税款中的作用。
“电商平台所有者有义务对通过其平台进行的销售征收和缴纳增值税,”他说。
同时,从商家的角度来看,网上卖家建议将申报收入和纳税门槛提高一倍,至少达到 2 亿越南盾/年。
“调整之后,卖家可能会更加积极地申报和纳税,至于多年前规定的 1 亿越南盾的水平,现在已经过时,对卖家不利,”电子商务专家 Tan 说。
根据财政部 40 号文,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作为电商平台所有者的个人和企业必须提供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个人身份证号码或护照、税号、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营业收入、卖方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通知刚一实施,税务总局立即指示地方税务机关加强对电商领域偷税漏税行为的检查和审查。
相应地,税务部门必须对从事网络销售的个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以及从其他形式的经营活动中获得收入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分类、监测和定期更新。
借助快递公司、电商平台审查
胡志明市税务局负责人表示,虽然网上销售增长非常强劲,但大多数人不申报和纳税,这些人很容易逃税的原因是,在 Facebook、电商平台上在线购买商品的人……不要或收不到发票。
此外,卖方还借助 COD、电子钱包等方式通过未在税务机关注册的银行账户收取货款。
在电商平台上开展业务的企业和个人认为,税务机关不知道这笔收入,因此多年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不过事实却是,根据政府第 52/2013 号法令规定,电商平台的卖家必须履行纳税义务。
因此,胡志明市税务局已向 Lazada、Shopee、Tiki 3 家企业发文,要求在这些电商平台上从事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开具发票。
“如果卖家不开具发票,平台必须每季度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这份清单,最迟不迟于下个季度的 30 号,但到目前为止,提供这份清单的只有一个平台,并且提供的数据仍然不完整,”他说。
除了电商平台的追查外,胡志明市税务局还通过快递公司、交付机构进行审查。
不过,据胡志明市税务局负责人介绍,很多公司给出了回避的理由,比如不知道这个规定,或者说“母公司”只在越南市场存储数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