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新舱单结关的条件是“理货正常”,所以第一步要先确认“理货报告”发送情况。
1.无“理货”情况
货物(集装箱)已出运,无理货数据,请尽快联系码头向海关发送“理货报告”数据;
可是还有不少单子显示“理货异常”,到底是哪里异常?这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2. “理货异常”情况
a.提(运)单已放行,“装载舱单”数据已发送情况下,请舱单传输人尽快至虹口海关航交所8楼窗口办理“理货重置”;
b.提(运)单已放行,无“装载舱单”数据情况下,请舱单传输人尽快发送“装载舱单”数据,收到成功回执后,继续按a步骤操作;
c.提(运)单无法放行,“装载舱单”发送失败:
•拼箱货物拼箱,理货异常,存在需办理落货而尚未办理落货手续(报关单数据未删除)情况,请先联系码头删除“理货”数据后,然后至口岸办理“落货”手续,再按步骤b操作;
•拼箱货物,理货异常,未办理落货手续,因各种原因报关单删除情况,请舱单传输人至虹口海关航交所8楼窗口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报关单删除等资料,申请删除对应预配舱单,然后按步骤b操作;或者反核注所有对应报关单,删除多余预配舱单,再核注核销报关单;
•拼箱货物,理货异常,因各种原因存在垃圾舱单,请向现场海关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经现场海关确认后,舱单传输人至虹口海关航交所8楼窗口申请删除对应预配舱单,然后按步骤b操作;或者反核注所有对应报关单,删除多余预配舱单,再核注核销报关单。
3.如何处置提运单未放行情况
上海海关2018年第15号公告:“对集装箱拼箱货物及总分运单货物,舱单传输人传输装载舱单时收到“该提(运)单未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回执的,至出境地海关办理人工处置手续。”
提(运)单放行后,请继续按照步骤b操作。
4.报关单已核注,需删改预配舱单
已被报关单证核注的预配舱单需要删改的,应将舱单恢复“未核注”状态后,方可办理舱单变更或删除手续。
5.两个注意事项
•对于改配过的报关单在报关单删除前,必须把报关单中的船名航次改成新的后再删除报关单;
•对于需办理“落货”手续的单证,请在“落货”手续办理完成后再删除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