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半年,我们讲过不少欧美政府打算插手亚马逊和第三方卖家的关系的事件。比如美国参议员提案拆分亚马逊,并要求亚马逊停止自营业务。
不过美国政客们虽然嘴上咄咄逼人,但是放到实际行动上就能充分体现“发达国家速度”,从提案到落地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没想到的是,在限制亚马逊压迫卖家这个政策上,欧洲比美国先迈出了这一步。
就在昨天,Primeday刚刚结束后的第一天。外媒报道德国监管机构和亚马逊达成协议,将大幅度限制亚马逊对第三方卖家的权利。
01、监管机构和亚马逊的协议内容
这一新协议的内容比较多,我就挑两个对卖家影响最多的方面来展开说说。
第一、亚马逊不能在没有任何警告和解释的情况下冻结卖家的店铺。在新的条款约束下,亚马逊要冻结店铺或是终止销售权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卖家。
以前亚马逊封店啥的从来都没给过警告,卖家一觉醒来发现店铺被关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有的就连被冻结的原因也是模模糊糊。
要封店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卖家,这个条款的好处实在太大了,卖家既能及时修正错误避免封店,再不济也能做好应对减少封店的损失。
第二、对于退货和退款造成的费用,卖家在新的条款下有权利对亚马逊的决定提出上诉。
放在以往亚马逊的退货和退款等等,不管是何理由亚马逊都会让卖家承受货款的损失,如果退回的商品无法销售卖家也只能选择弃置销毁。
而现在对于亚马逊的这个决定卖家可以提出异议,要求亚马逊承担损失。然后由监管机构来判断到底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02、条款的实行和背后
不用多说,监管机构和亚马逊签订的这个新条款是我们卖家的福音。那么这个条款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如果只是德国站一个站点那可就没啥意思了。
监管机构和外媒表示,这一新条款将在30日后生效,并且不仅仅适用于欧洲站点,英法意西四个国家甚至美国、亚洲也将会跟进此政策。
亚马逊自然不会乖乖就范,作为亚马逊接受了条款,修改自己和第三方卖家的服务协议的交换,德国、奥地利的监管机构停止了对亚马逊的多项调查,其中甚至有调查时长达到7个月的项目。
现在这个改动已经确定即将实施了,亚马逊已经就这个变化,用邮件通知了欧洲站的卖家们。
要说让整个欧盟都实施这一项新条款,以德国的地位来说毫无难度。亚马逊欧洲的邮件也表明这个政策在8月16日将会在所有欧洲站点实施。
但是监管机构发言人所称的“在美国和亚洲也一样实施”就很奇怪了,要知道欧盟现在和美国的关系正是紧张的时候,在七月初刚刚经过了一轮互相制裁。
在这个节骨眼上,欧盟还想要美国和自己一起制裁一个美国公司?没那么简单。
不管怎么样,欧洲站的卖家下个月就能享受到这个政策了,至于美国站会不会实施,还要看监管机构后面的动作。
肯定有不少在观望欧洲站的卖家会因为这个新政策而进入欧洲站,这里提醒下大家一定要注意欧洲站的VAT税务问题,如果把握不好成本的话很容易一算利润发现自己“做慈善”了。
(来源:跨境者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