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跨境电商企业注意了!一波新的扶持政策已经出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具体包括:
跨境电商扶持政策
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二、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三、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
四、提升仓储物流效率;
五、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
六、提高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
七、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八、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
九、引进培育高层次跨境电商人才;
十、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
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60万家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其中,广东省一枝独秀,拥有42万家相关企业,占比接近70.8%。
此次政策非常“接地气”,除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本身的业务发展,还涉及落户、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
通知表示,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将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运营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且获评省级示范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可申领人才优粤卡,享受停居留、出入境、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这对于企业引进和留住跨境电商人才将是一个极大的助力。
对于今年卖家比较关注的独立站,通知提出,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此外,以2025年为时间点,广东省在跨境电商领域也提出了多项新的目标。
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
争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实现翻番。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建设3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及服务企业数达10万家;
争取快递网络企业主营业务500亿元以上的3家、1000亿元以上的2家;
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争取海外建仓数达到500个、建仓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逐步形成专业化、智能化海外仓网络。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