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开始实施的外贸新闻包括:
财政部出台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新政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减并港口收费等措施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实施
广东出台25条措施为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纾困
江苏14条新政落地护航稳外贸
浙江省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山东省启动RCEP实施“攻坚年”活动
美国对352项中国产品恢复关税豁免
巴西暂时取消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阿尔及利亚发布进口新规
埃及央行允许商业银行自行设定外汇汇率
阿根廷央行严控外汇流出
泰国延长进口防疫物资免税期
锂电池海运新规
达飞宣布海运费将以实际开船日核算
MSC增加误报费
财政部出台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100万元但不超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新政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减并港口收费等措施执行
2022年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成本监审等制定了将港口设施保安费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收费、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等措施,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货主企业和船公司物流成本,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实施
海关总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优化拓展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等新业态、新模式入区发展。增加选择性征收关税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等规定。明确区内企业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需运往区外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的,应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区手续。
广东出台25条措施为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纾困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降低场地使用成本等25条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二是着力开拓市场需求。三是加强企业权益保障。四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五是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六是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七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
江苏14条新政落地护航稳外贸
为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若干措施》,及时提出积极扩大进口、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等14条新举措,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当下面临的实际困难。
稳主体保订单方面,《措施》提出江苏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创新参展办展方式,帮助外贸企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通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加大出口信贷支持,多措并举保障外贸企业稳定运行。新政策明确,2022年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支持江苏外贸出口及投资规模力争达到950亿美元,理赔时效较上年同期要提升10%。外贸小微企业转贷款终端利率不高于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
在缓解国际物流等外贸供应链压力方面,《措施》提出,支持港口、航运企业新开或加密航线,突出与加入《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国家的近洋航线建设,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国际班列企业签订长期运输合同,稳定企业运力保障。明确2022年中欧班列至少新增1条稳定运营线路,力争2022年度开行总量达到1900列,努力畅通企业进出口通道。
浙江省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浙江省近日印发《浙江省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浙江省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合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形成覆盖外经贸企业的合规机制和培育路径,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增强。外经贸合规组织体系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完备、工作流程规范的先行企业达到100家。率先建立适应外经贸发展需求的合规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形成外经贸企业合规竞争新优势。
外经贸企业合规是指浙江省企业跨境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外经贸领域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商业惯例、监管规定、行业准则、道德规范等要求。
山东省启动RCEP实施“攻坚年”活动
3月24日,山东省贸促会、青岛海关、济南海关联合启动山东省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攻坚年”活动,出台3方面共9项措施,引导山东省外向型产业和企业更好把握RCEP落地实施带来的重大开放机遇,提升山东制度型开放水平,助力优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美国对352项中国产品恢复关税豁免
当地时间3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官网上宣布,将恢复部分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涉及此前549项待定产品中的352项。该规定将适用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进口自中国的商品。根据公告,本次被豁免的品类包括特定种类的自行车部件、电机、机械、化学品、海鲜和行李袋等。
巴西暂时取消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为对抗通货膨胀、平抑物价,巴西近期宣布调降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巴西经济部对外贸易委员会(Camex)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宣布:
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取消7种产品的进口税,包括:乙醇(原进口税为18%,以下均同)、咖啡(9%)、人造黄油(10.8%)、奶酪(28%)、面食(14.4%)、糖(16%)、豆油(9%)。
从4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将电子产品和机械设备征收的进口税率降低10%,该措施旨在促进工业生产用设备的购买,并降低一些技术项目的价格。去年3月,巴西政府将资本货物和电信进口的关税削减了10%。总的来说,削减幅度将达到20%。
综合所有减税措施,今年产生的减税额约10亿雷亚尔。
阿尔及利亚发布进口新规
阿尔及尔贸易及出口促进部近期通知,自海外进口原材料及用于再销售转售的商品相关进口业者,自2022年3月13日起,进口文件必须额外附带加注其他文件。
规定除了构成进口文件且必须提交海关检查的文件外,自3月13日另需提供该商品原材料的合格证书副本、产品和货物的产地发票,如果进口商品与原出口型态有所改变,则必须出具原packing list以外的发票。
这些措施适用于有关保护消费者和制止欺诈的09-03号法律第30条的规定,以及边境关税条件和方法的第05-467号行政令第 03条的规定控制进口产品的符合性,目的是监督进口和清除外贸活动中的非法行为。
埃及央行允许商业银行自行设定外汇汇率
受俄乌冲突和美联储加息影响,外资近期持续流出埃及。为此,埃及出台一系列举措,包括多年来首次加息和允许埃镑对美元贬值等。埃及央行允许商业银行自行设定外汇汇率,允许埃镑对美元贬值。声明称,央行重视汇率灵活性及其减震器作用,希望保持埃及经济竞争力。
此举将增加埃镑的贬值压力,或将影响外贸人对埃及客户的收汇安全。3月21日,埃镑对美元汇率下跌超15%,创下自2016年11月以来最大跌幅。
阿根廷央行严控外汇流出
阿根廷央行为控管因进口持续成长而导致的外汇损失,于2022年3月3日发布A7466号公告,将介入综合进口监控系统(SIMI)申请流程,并自2022年3月4日起至年底采取新外汇措施。SIMI进口许可证原由阿根廷生产部及联邦税务管理局(AFIP)负责发放,从3月4日起,由央行为SIMI许可证增加类别(A或B),进口商将依所属类别取得换汇额度。
泰国延长进口防疫物资免税期
3月10日,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财政部部长阿空表示,内阁已批准延长免征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必需品进口关税期限的议案,延长至9月30日。议案规定,免征用于治疗、诊断或预防新冠肺炎的商品、口罩及原材料进口关税。
锂电池海运新规
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官方消息, IATA对单独运输锂电池的法规进行了修订,该新规其实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但在2022年3月31日前会有一个过渡期做出调整至100%符合新规,4月1日后新规正式生效实施。
此次法规变化主要是对第63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的多页包装说明PI 965和PI 968进行了修订。此次危险品法规变化影响最大的是删除了PI 965是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括移动电源)和PI 968是锂金属/原电芯和电池的包装说明。这一变化不影响针对Section II含锂电池产品的PI 966、PI 967、PI 969或PI 970。根据第II部分的规定,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均不得运送。
如此一来,所有自行发运锂电池的托运人都需要完成危险货物申报、附加标记和标签,以及完整的危险货物空运培训。
达飞宣布海运费将以实际开船日核算
达飞将对中国出口的所有航线(除北美以外)实施“运费将以实际开船日为运费适用日期”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4月1日期(实际开船日)正式生效。
MSC增加误报费
地中海航运(MSC)官网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对从柬埔寨、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至所有目的地的所有货物调整出口误报费(CMD)增加至3500美元/集装箱。
此费用适用于下列情况
在MSC订舱确认后任何指定客户名称(Named Account)的更改,以致运费低于原费率的情况;
任何滥用合约的情况(包括品名、港口、和/或客户信息与原始签订合约不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