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展会期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展会顺利举办,请参展单位时刻关注疫情动态及大会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通知等。
抵杭前/会前防控要求
1、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展参会:
①会议报到前8天有境外旅居史,前7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前7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直辖市以街道为单位)旅居史的人员或8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境外旅居史或相关接触人员,具体判定以“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每日发布的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相关地区为依据;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③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的;
④无法出示会议报到前24小时内杭州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⑤会议报到前7天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且尚未明确诊断或未痊愈的;
⑥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⑦其他认为不适宜参会情况的。
2.健康监测。所有参会人员每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寒战、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并如实签署健康承诺书,如体温≥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并报告邀请(派出)单位,排除疑似症状后方可参加会议,省内参会人员在会前期间做到“非必要不离浙”。
3.新冠疫苗接种。所有参与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在会前14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加强疫苗接种,并提供相应接种记录证明(纸质版接种证明复印件、健康码疫苗接种信息截屏等),参会嘉宾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做好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4.核酸检测。浙江省外参会参展人员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四天来杭并完成入杭报备,抵杭后按要求1.5小时内完成“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完成“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才能参会或参与服务。浙江省内7天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未到过省外的相关人员经测温、亮两码,佩戴好口罩后须提供会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会或参与服务。
大会组委会将设置专门核酸检测点,具体点位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及时更新与发布。
5.申领“浙江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所有参会人员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以支付宝端口为准)。
6.人员防疫信息审核上报。大会采用实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注册(https://www.gdte.org.cn/),所有展商、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相关人员,于12月1日中午12点前完成身份信息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换上报人员名单,经大数据研判无误,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和服务工作,另,所有搭建商于12月5日前提交身份信息及电子照片报公安核发施工证件,经大数据研判无误,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与服务工作。
7.进口物品(展品)检测。原则上不能携带新进口一个月内物品(展品)进馆参展,所有涉及到从国外进口物品(展品),在参加展会前必须做好消毒和第三方环境样品检测,须携带样品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会,在展会开始前大会将组织进行外环境样品检测,如有不符合参会的物品(展品)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路途防控要求
参会人员来杭时,应提前制定好途中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前了解出发地机场、车站的疫情防控要求。途中建议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应尽量避免触摸公共场所可能被高频触摸的物体和部位(触摸后及时洗手消毒),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饮食,保持社交距离。
抵杭后有关要求
1.核酸检测要求
(1)严格落实“落地检”、“三天三检”要求。所有省外来杭人员,应在抵杭后1.5小时内进行“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完成“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
(2)严格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所有人员每次参会参展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会参展期间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勤洗手,遵守大会防疫规定;
(3)所有参会参展人员离杭前,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一码通行”激活基本要求
在满足安全保障要求基础上,所有人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落地检”和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并按要求完成以下信息申报后,方能成功激活“一码通行”参会。
(1)通过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官网、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依规填报个人信息,成功注册并获得注册码。
(2)抵杭前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完成“入杭报备登记”,至少提前48小时完成“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申请和注册。
(3)在首次进入展区前48小时内,在数贸会微信小程序准确、完整提供健康信息,并填报健康承诺书。
3.健康管理要求
(1)每日开展自主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立即主动报告指定疫情防控联络员,并按照要求及时到数贸会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2)各组疫情防控联络员应做好每日“发热零报告”工作;
(3)所有参会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4.在杭住宿管理要求
(1)自首次进入展区前7天起,以及参展参会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应自觉落实“住宿地-工作地”“住宿地-展区”相对闭环管理要求;
(2)建议入住大会指定宾馆,在指定宾馆住宿时,应尽可能安排同一地区人员在同一楼层或区域住宿;
(3)有国内本土疫情风险区的国内省(区、市)人员,抵杭后应按照要求在组委会指定的专用宾馆住宿。
乘坐市内交通工具防控要求
乘坐市内地铁、出租车、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时,必须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用免洗手消毒液擦拭手部。
展会期间防控要求
1.展区内要求。
(1)每次到达展馆前,确保数贸会官方小程序按“+”按钮可正常亮码,以便使用“一码通行”服务进入各展区;
(2)所有参会人员进入展区、展馆内必须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3)所有参会人员只能进入对应预约注册的展区、论坛;进入不同的展区、展馆,应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扫取相对应的“场所码”方可进入;
(4)如出现体温≥37.3℃(腋温)、发热、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报告驻点医务人员,配合做好临时隔离观察、定点医疗机构转运诊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处置工作。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展区;
(5)如出现未规范佩戴口罩、不扫取场所码等不符合大会防疫要求的行为,经现场工作人员劝导后仍不改正,则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不能再参会参展。
2.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直至全部遮盖口鼻处;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口罩废弃后应放置专用垃圾桶中。
3.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4.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使用后的纸巾请勿乱丢。
5.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合理控制人数,减少感染风险。
6.核验有效证件。进入会场须核验有效证件,并测量体温,符合防控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
7.餐饮及食品管理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在进入专用就餐区域和堂食区域时应自觉扫“场所码”并出示相关证明,确保信息留痕;排队等候时,应自觉保持“一米线”排队间距;
(2)所有参会人员不能在展区、展馆区域内用餐。
8.车辆和随车物品消毒。
(1)所有进入展馆展区的搭建、运输车辆在出发前均须按要求提前对车辆和随车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并提供有效消毒记录(包括消毒承诺书、记录表以及实施消毒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留档备查;
(2)所有车辆进入展馆前,进入货车等候区进行车辆消毒后进行轮候,省外货车需贴好封条禁止开窗、上下车等,如果车辆途经高风险地区,则须在进入展馆前对车辆和随车物品进行全面消毒。
应急情况处置
主办方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应急处置,摸排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安置安抚、送医、转移、保护有关人员,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汇报。
(一)异常“健康码”“行程卡”处置。参会人员如发现健康码红码或黄码,立即由工作人员带至临时隔离室(留调点)由驻点防疫人员按程序、按规定核验后,符合转码条件的转绿码,正常参会。如无法排除异常情况,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二)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处置。参会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应立即向驻点医疗保障人员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带至临时隔离室做进一步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立即使用救护车转送至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立即使用负压救护车转送至萧山区通惠医院或杭州市西溪医院诊治。
(三)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急处置。应立即向属地疾控中心和疫情防控组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省、杭州市、相关区县疾控部门全面介入,原则上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七大机制”》《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工作指引》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编组转运隔离、风险地区划分与管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坚决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影响范围,经省市专家疫情风险研判后决定大会是否继续进行。
(四)其他病情的保障。各驻点医护人员(心理咨询师、急诊医生等)进行现场处置并做好信息登记。
会后防控措施
1.所有参会参展人员离杭前,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展会结束后,所有人员仍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7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组委会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