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更新点之一是与电子商务活动征税有关的规定,该规定在第 27 条(第 126 号法令)第 8 条中增加如下:
“根据越南法律成立和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所有者有责任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贸易商组织或个人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和销售商品和服务的过程,包括:卖家姓名、税号或个人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公民或公民身份或护照、地址、联系电话。
信息的提供每季度进行一次,不迟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以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格式通过电子方式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
根据该规定,目前越南的电子商务平台,如 Shopee、Lazada、Tiki、Sendo 等都需遵照执行。
此前,相关规则没这么严,但部分卖家使用不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或使用他人的资料在平台注册店铺开展业务,这使得税务机关难以跟踪、管理和识别正确的运营主体。
另外,许多被征税的个人开设了许多银行账户、社交网络账户等,目的是使每个账户的收入不超过 1 亿越南盾/年,以此避税,这给税务机关造成了困难。
他们认为平台出于对客户信息保密的原因,无权不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但在 91 号令生效实施后,这一局面将结束,有望帮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避免国家预算收入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