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期限延长法案》规定,当一件作品是“供雇佣的作品”时,该法案将保护公司的版权从首次出版之日起95年,或创作之日起120年(以结束得早者为准)。
据了解,第一本《小熊维尼》(Winnie the Pooh)故事书于1926年出版。至今该读物已问世超过95年。也就是说,自2022年1月1日起,小熊维尼正式进入公有领域,向大众开放版权。
从今年开始,除了迪士尼以外的其他公司都可以使用小熊维尼的故事,并将其改编成新的项目或创意作品。
说到小熊维尼,不得不说它是一个超级大IP。据2021年8月维基百科统计的全球IP总收益,小熊维尼IP收益总计达到803亿美元,位列排行榜第三名。
过往小编报道过不少版权维权案,很多卖家不惜冒风险制造其他IP的衍生品。在这种情况下,卖家要不就是在忐忑的心情下继续“瞒天过海”;要不就被列入侵权名单,资金被冻结。
对卖家来说,如今大IP小熊维尼进入公有领域,不可谓不是一个好消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开放”只针对第一本故事书。在19世纪60年代,迪士尼公司获得了制作小熊维尼的动画片、连环画和其他商品的授权。因此,迪士尼仍然拥有1926年后创作的作品和人物的版权,包括1928年首次出现的跳跳虎。
在获得授权后,迪士尼也会对小熊维尼里面的动画形象进行修改。例如,在第一本故事书中,小熊维尼是没有穿衣服的,这意味着我们常见的穿红色衣服的小熊维尼仍归迪士尼所有。卖家想要获得这些形象,也需要获得迪士尼的授权。此外,商标问题也值得关注,迪士尼依然享有小熊维尼系列作品角色的商标权。
事实上,小熊维尼向大众开放版权,可能只是迪士尼及其标志性角色版权问题的开始。两年后,1928 年出现的最早版本的米老鼠“威利汽船”的版权保护也将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