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融资……近日,《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金融支持跨境电商九条举措(4+3+2),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商务厅、国家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联合印发,从多方面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在提升贸易便利化,加强金融服务方面出台了四条举措:
一、实施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境内银行机构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或电子凭证,直接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畅通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渠道
鼓励银行机构拓宽与境内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合作渠道,为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与跨境电商平台、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通过系统直联模式,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提升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效率。
三、便利跨境电商外汇收支
允许从事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企业将出口货款与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等费用进行轧差结算。支持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结算,对能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四、提升跨境支付服务便捷性
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在1个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基础上,可再开立1个备用账户,提升业务便捷性。推动电商平台和商户支持云闪付等多种网络支付方式,保障社会公众的选择权,便利社会公众的跨境电商支付结算。
在保障资金需求,提升融资获得感方面出台三条举措:
一、加大跨境电商融资支持
鼓励银行开展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推广应收账款、订单等质押融资,对跨境平台核心企业签发的票据提供更为便利的贴现、质押等融资,对自建海外仓的跨境电商企业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支持市场主体运用创业担保贷款、人才贷等创新产品,积极参与RCEP国家跨境电商市场创业创新。
二、扩宽境内外双向融资渠道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上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电商平台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小微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平台、产业园发行双创债券。
三、增强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功能
优先安排央行低息资金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加大银保合作,扩大跨境电商保单融资规模。加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跨境电商的风险保障与融资配套支持。
在加强政策激励和风险防控方面出台了两条举措:
一、加强央行政策工具定向支持
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实行利率优惠,鼓励银行机构运用低息资金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信贷投放。对小微电商企业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至2021年底,按市场化原则实施应延尽延,提升信用贷款发放比重。
二、加强事中事后风险防控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采取在线信息分析与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贸易真实性审核工作。金融机构建立跨境电商业务激励约束及容错纠错机制,科学设置抽查比例及考核指标。
除了以上九条支持举措,浙江省还召开了半年度全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专题推进视频会议,各综试区汇报了跨境电商发展形势、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阶段重点工作思路。省交通运输厅围绕“强化跨境电商物流支撑”、省药监局围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围绕“金融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工作进展”、出口信保浙江分公司围绕“跨境电商信保创新”分别作交流发言。菜鸟、乐歌等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代表交流发言企业和行业情况。
据省商务厅测算,1-6月浙江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1338.3亿元,同比增长35.7%。其中,出口918.9亿元,同比增长48.2%;进口419.4亿元,同比增长14.6%。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全省出口活跃网店达到14.1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