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近日,美国众议院提出了几项直接针对最大科技公司的五项新法案,其每一项都侧重于大型科技公司涉嫌滥用其市场力量的不同方面,是美国针对其垄断行为的新一轮制裁。
法案所针对的公司为,拥有6000亿美元或以上市值,必须拥有超过5000万月活跃用户或10万月活跃商业用户的大型科技公司。虽未提及公司名称,但这无疑限定了亚马逊、谷歌在内的几大公司。
其中一项法案即《终止平台垄断法》,将要求大型平台进行结构性分离,拆分其业务。而利用其旗下平台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亦或是将服务作为访问平台的条件的企业均属于非法。
如果法案实施,亚马逊必须将其业务拆分为两个独立的网站,一个用于第三方市场,另一个用于第一方市场;当然也有另一个选择,剥离或关闭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
这就表示亚马逊平台将不能再提供其他公司的产品,同时也不能用自有品牌商品与平台卖家竞争。据悉,亚马逊的自有品牌部门拥有数十个品牌,拥有158000种产品。
亚马逊平台不得再销售自有品牌,对于第三方卖家来说利弊到底如何呢?从表面上看,这对第三方卖家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不必与亚马逊的自有品牌卖家竞争或将获得更多的订单。
但深究之后,第三方卖家就不能掉以轻心了。对于亚马逊来说,新法案一旦出台必定使其利益受损,但一代巨头怎么可能甘心被限制,届时它将会出台怎样的措施来应对呢?例如,亚马逊可以提高平台收费、坚持要求卖家使用亚马逊物流、限制其平台上价格变动等等,从其迅速增长的第三方市场中谋利。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法案的正式出台可能还需要些时日,因为其必须建立在美国两党意见统一的前提下,而专家表示:“这是一场艰苦的奋斗。”并且,即使法案通过,这些法律也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