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广州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RCEP跨境电商专项政策——《广州市把握RCEP机遇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入推进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抢抓RCEP机遇,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等。
《若干措施》针对5大方面制定了25条措施,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其中的亮点。
跨境电商企业上市,给予最高1100万元奖励
1. 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跨境电商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100万元奖励,对已在境内外证券上市并将国内运营总部设在广州或迁往广州的跨境电商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 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过程中因辅导、保荐等产生的费用,给予最高50%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
鼓励创建自主品牌,给予资金扶持
1. 对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注册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20万元。
2. 产品通过国际认证、具有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按相关认证服务费用5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20万元。
3. 跨境电商企业以自主境外品牌销售,年销售额达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50万、100万元资金奖励。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1. 促进跨境B2B出口,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
2. RCEP国家跨境出口货物24小时内放行,易腐货物争取6小时放行。
3. 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4. 鼓励利用各区现有产业载体、旧工业区等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
此外,《若干措施》中还对海外仓建设、独立站建设、直播带货、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持。
RCEP由东盟在2012年提出。至今,成员包含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2020年11月15日,15个成员国正式签署协定,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由此诞生。
目前,中国和泰国已批准RCEP协定。其他成员国均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推动RCEP在2022年1月1日生效。
贸易方面,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惠及各方企业和消费者。
广州率先出台全国首个RCEP跨境电商专项政策,将助力跨境电商卖家及其他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