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官网3月22日消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此前,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就曾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到2020年已经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
政策出台之后,经过几年的试点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体系一直不断发展完善,在各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今年三月,商务部等流部再次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试点范围,对各位进口卖家而言,无疑也是一个巨大利好。
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数据,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了21个自贸试验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30个省区市;综合保税区数量更是达到了150个,覆盖31个省区市。也就是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已经覆盖了国内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的说法,跨境电商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占比不断攀升,目前已经查过了30%,而且增速很快,属于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鼓励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优势非常明显。
与此同时,《通知》还指出,各试点城市(区域)应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也就是说,国家在大力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同时,也在逐步加强监管,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力求让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又快又好地发展下去。
据商务部官网消息,下一步,商务部等六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密切关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积极加强业务交流指导,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充分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