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31日表示,将于2月开始实施《网上商城业务不正当交易行为审查指南》,其中包含了对不正当行为的筛查标准和一些违规案例。
新准则规定除非事先制定了销售激励措施,否则禁止在线购物中心损害卖家的经济利益,并表示以收取卖家广告费用、服务器费用并要求捐赠和赞助资金的行为,将作为此类法律重点检查方向。
另外,它还规定在线购物中心要想适当、合法获得销售利益,所实施的准则必须与促销有关并且对卖家有利。如果违反这些法律条款和准则,公平交易委员会可以在不超过交付货款或年租金的情况下处以罚款,如果难以计算销售额,将处以不超过5亿韩元的罚款。
还对其他类型的违规行为作以规定,例如禁止不正当退货、转移促销成本以及对管理信息的需求。禁止以消费者取消购买为由,将在线中心已收到的物品返还给卖家的行为。
在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活动中,将分期付款手续费全部转嫁给卖家的行为,以及以与消费者直接交易为目的,要求卖家提供人员信息的行为,相当于违反了促销活动费不正当转嫁和禁止提供经营信息的要求。
据悉,新准则适用于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韩元的在线购物中心,NAVER等平台中介服务商将接受公平委正在推进的在线平台公平化法。
在这些准则中,关于禁止转让促销费用有关的条例将于已经确定的准则申请期(明年12月底)结束后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其他规定将从今年2月1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