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2月31日,河南省商务厅、郑州海关、河南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为推动河南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企业建设使用海外仓开拓国际市场,决定开展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那么河南卖家需要如何申请、又有什么限制要求呢?稍安勿躁,小编带各位卖家来仔细研究一番。
申报范围
支持河南省在境外开展海外仓业务的企业,范围包括:公共海外仓企业、自营海外仓企业、租赁使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跨境电商9810出口企业。
申报条件
卖家须为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在境外开展业务的,应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且近3年来(设立未满3年企业自设立之日起)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海外仓已落地实施并运营1年以上,运营情况良好,信息化程度高,配套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运营效果显著,达到一定规模,具有发展可持续性,对开拓国际市场、带动进出口,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示范企业,不允许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卖家上交的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胶装),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编制目录,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加盖单位骑缝章。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三)申请表。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申请表。
(四)申请报告(3000字以内),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海外仓建设、运营和租赁使用情况、发展规划等。
(五)申报企业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海外仓证明材料,须按申报条件中4种支持范围对应提供材料。
申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截至2021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而对于公共海外仓企业、自营海外仓企业、租赁使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跨境电商9810出口企业这4种支持范围具体要求以及申报表格,需要卖家自行到官网查询对应资料并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