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跨境电商海关政策说明

跨境头条 2年前 (2023) i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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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代码为“ 0110”,简称:一般贸易。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监管方式代码为“ 1210”,简称:保税电商。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1210"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

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简称:电子商务,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B2C出口(Business To Customer)。9610报关出口针对的是小体量,也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比如国际快递发货。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由跨境企业将数据推送给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实现退税。

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 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版权声明:iow 发表于 2023年2月10日 am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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