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自3月13日起,发货前订单退款流程做出相应调整,将“超过备货截止日”未发货系统自动取消,调整为“超过承诺运达时间”未发货系统自动取消;同时超过备货截止日、未超过承诺运达时间未发货订单,买家申请退款后系统自动执行退款,以此来缓解特殊时期给账户交易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基于此,针对发货前成交不卖的处罚,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敦煌网表示,对成交不卖的处罚恢复做出了如下安排:
1、自4月27日起平台将恢复因超过承诺运达时间仍未发货导致的成交不卖处罚,请根据现有的物流情况合理设置承诺运达间;
2、自5月6日起平台将恢复,发货前卖家原因退款导致的成交不卖处罚,请根据现有实际的备货情况合理设置产品备货期,因物流原因协议退款订单暂不处罚;
3、针对成交不卖的处罚会逐笔核实站内信,如买家原因导致的退款,平台将不予处罚卖家;请卖家与买家站内信保持良好沟通,如无沟通或者沟通内容不含买家原因导致成交不卖的信息,卖家将会被处罚。
同日,敦煌网还发布了《纠纷裁决政策执行公告》。
针对未收到货的纠纷,裁决政策调整如下:
裁决时间:
1、4月14日平台已发布通知,调整了卖家可设置的最高承诺运达时限为:四大快递承诺运达时间上限调整为60天、E邮宝及小包类承诺运达时间上限调整为90天,卖家需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设置承诺运达时间,故针对4月15日后产生的订单,纠纷将会正常裁决,不给予延长裁决处理。
2、4月15日前产生的订单,如纠纷原因为“未收到货”,平台将根据物流货运信息实际情况及卖家提供的有效发货证据,给予不同的裁决延期处理。延长时限为:
1)四大快递,承诺运达时间在20天内的,纠纷裁决顺延至卖家填写单号后的第20天;如承诺运达截止时间大于20天,纠纷裁决将会在承诺运达日期达到后执行;
2)非四大快递,承诺运达时间在60天内的,纠纷裁决顺延至卖家填写单号后的第60天;如承诺运达时间大于60天,纠纷裁决将会在承诺运达日期达到后执行。
3、针对买家情绪激动的订单,平台将给予买家最大程度的安抚及引导,如买家仍旧不愿意继续等待的,平台将按照正常纠纷处理政策做出裁决。
裁决责任方:疫情原因导致的妥投时效慢,不计算卖家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