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商务部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高峰谈到了近期我国扩大进口的一系列举措。包括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培育进口促进创新示范区、放大进博会的平台促进作用……专家表示,2020年我国的进口有望更上一层楼。
降低关税就是近期扩大进口的一大“硬招”。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此次降税商品清单中,既有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也有居民消费品、药品原料等。比如我国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下调进口关税,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扩大相关高质量产品的进口,有利于形成均衡、协调、可持续的贸易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推进贸易和产业的协调发展。”高峰表示。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从进口的管理方面给予更多便利化的优惠政策,比如一些进口商品可以采用‘市场采购’的贸易模式等。”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梁明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指出。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上证报表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公布应该是越来越近了,华东、华南等地的城市都有可能先行先试。目前对于扩大进口应该多出‘实招’、‘硬招’,让示范城市发挥带动作用。”
此外,在扩大进口的政策上,海关总署也在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也可通过“掌上海关”APP开展非涉证、非涉检、非涉税情况下的概要申报。
二、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实际进境的货物均可采用“两步申报”。
三、推广“两步申报”改革同时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一种模式进行申报。
本次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推动下,明年我国的进口规模有望实现恢复性增长,区域贸易协定的贸易创造效应也会进一步凸显。